为充实人力资源,保障精神科病区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发布本补充公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 坚持自愿报名的原则。
2.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我院编外合同制人员,按照国家、省市及我院相关规定享受编外合同人员薪酬待遇。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此次补录护工岗位1人,应聘者需同时符合该岗位的各项具体要求。

四、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有严重酗酒史、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应聘岗位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招聘对象
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1975年9月29日至2008年9月28日出生的。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上午8:00至2026年10月1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地点为南雄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股办公室。
3. 联系电话:0751-6976496。
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应聘者须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前往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提交对应资料。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南雄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须粘贴本人近期清晰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附件2,自行下载,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2) 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缴费记录,以及能够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有精神科专科工作经历者);
(4)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资格初审
1. 工作人员将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结合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4日(节假日不审核),并在完成后提出初审意见。若初审结果为“资料不齐”,将通过电话通知应聘者补充完善材料,应聘者须于2026年10月14日17:00前按要求补交。如未在截止前补充材料,或补充后仍不符合要求,则视为报名未成功。
2.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医院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请应聘者报名后注意接听相关来电。
(五)注意事项
1.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入职及聘用全过程,凡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交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医院的各项岗位安排。
七、考核
南雄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工作,实行“面试与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模式。
(一)面试
1.面试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15时。
2.面试地点为南雄市第二人民医院。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操作考核
1.操作考核由精神科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组织实施,主要评估应聘者的基础护理技能、应急处置能力及沟通服务意识。
2.操作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应聘者,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50%+操作成绩×50%(面试成绩、操作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若同一岗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则优先聘用少数民族应聘者;若仍相同,则依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操作考核分数高低确定名次。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南雄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南雄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与聘用
1.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其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南雄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2.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将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编外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一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应聘者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五)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请按要求做好报名及考试过程中的自我健康管理。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监督电话:0751-3822935。
附件:
1.南雄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表
南雄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