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实核心业务力量,更好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汕尾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汕尾粤海清源环保有限公司、汕尾粤海环保有限公司(简称“汕尾水司、汕尾清源、汕尾环保”)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企业简介
(一)汕尾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汕尾水司成立于2023年1月,作为省属国有企业,秉承“生命水、政治水、经济水”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全优质供水为己任,持续提升供水服务品质,供水范围覆盖汕尾市区及红草高新工业园区,为汕尾市区提供坚实的用水保障。
(二)汕尾粤海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汕尾清源成立于2020年12月,负责建设、运营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PPP项目,该项目为汕尾市“十四五”扩容提质重点工程,是粤东西北地区首个大型地埋式污水厂,创新采用“地下治污、地上公园”模式,打造厂网一体化数智低碳污水厂。
(三)汕尾粤海环保有限公司
汕尾环保成立于2016年11月,负责建设、运营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项目是汕尾市2016年“十大重点民生工程”之一,对汕尾市陆源污染集中排放的控制、海陆开发协调发展、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及海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三)坚持竞争择优原则,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见《汕尾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汕尾粤海清源环保有限公司、汕尾粤海环保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录用等情形。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事业心、责任感强,忠诚能干,爱岗敬业,实绩优良。
3.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善于自主学习,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4.具有必备的岗位素质,具有相应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能适应高强度工作。
6.符合人员回避有关制度规定。
(三)资格条件
校招岗位仅限2026届本科应届毕业生报名,社招岗位报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其他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四)不接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5.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6.个人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7.个人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其他不适宜参加应聘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通过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背调、报批、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发布公告
在招聘网站发布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本次招聘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swyhhr@163.com,报名材料必须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名称须写明“应聘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1)应聘者应填写《汕尾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汕尾粤海清源环保有限公司、汕尾粤海环保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2)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资格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1日16:00截止。以报名材料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4.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严格执行招聘回避原则,初审合格的,招聘单位择时通知报名人员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四)笔试及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形式。笔试主要考查报名人员的专业能力、知识储备等;面试主要考查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管理能力、专业知识、个性特征、综合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同一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以招考岗位人数1:3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参与面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以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最终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请应聘者如实提供应聘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以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名次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生成绩名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背调
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背景调查。
(七)报批
经背调通过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上级审批。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获上级批准后,招聘单位择优提出拟录用人选提交招聘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且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企业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用人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入职材料,及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入职承诺书。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在试用期内,聘用人员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存在法律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及福利
薪酬及福利待遇按招聘单位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者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及时接收有关通知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江经理,18023189658
附件:1.汕尾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汕尾粤海清源环保有限公司、汕尾粤海环保有限公司2026年招聘人员岗位表
附件:附件:/data/upload/file/2609/28/6ab9cbe11e406.docx
2.汕尾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汕尾粤海清源环保有限公司、汕尾粤海环保有限公司2026年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data/up附件:load/file/2609/28/6ab9cbece6d5c.xlsx
汕尾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汕尾粤海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汕尾粤海环保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