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广安鑫鸿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尚在影响期内;因贪污、受贿等经济问题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原则上不能在企业分管或从事财务、人事、审计、监察、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工作;
3.行业禁止性规定人员,影响期内不得担任相似行业中层管理人员职务;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
5.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7.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8.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担任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5日24点止,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报名截止当日24点。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可登录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qf.gov.cn/)下载该表,并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429570606@qq.com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有意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打包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报名邮箱429570606@qq.com
电子文档标题请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不按照要求投递均无效,每人仅能参与一项报考岗位,不得重复报考。
(三)提交资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word版本及签字版扫描件);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
4.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其他佐证资料)复印件,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要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文件等);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个人征信报告。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我公司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相关考试事宜,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截图、人事档案查询结果截图、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伪造报名信息、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永不录用。如报考人员信息填写不准确、不主动查看有关信息的,其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
1.考试方式参见职位表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1笔试: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主要考应聘职位的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考试环节,符合条件进入笔试环节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否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人数。
1.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与应聘职位要求相匹配的工作能力等。
1.2.1参加考试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及以上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除外);参加考试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按照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择优录取。
2.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整个招聘考试过程严禁作弊,一经发现,考试作弊者5年内不得报考我公司招聘职位。
(六)考察体检
面试后,根据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录用条件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名单(总成绩低于60分的除外),考察合格的人员,提出拟录用人选,如某一岗位在面试中没有合适人选的或该岗位报名人选未达到公司招聘录用要求的(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符合录用要求,不予录用),则相应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或持有公司资质需要的证书等级确定。
对拟录用人选组织考察、体检,体检不合格可复检一次。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体检、入职资格而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七)双向选择
我公司结合企业工作需求、岗位特点、聘用人员情况,与拟录用人选进行双向选择。对不符合国企需要和岗位特点的拟录用人选,或拟录用人选对聘用职位不满意的,均可选择放弃选聘。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及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选,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公示录用,如该岗位人选未达到公司招聘录用要求,则相应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对拟录用人选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q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间薪酬按工资的80%执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福利待遇
我公司作为区属国有企业,将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完善的福利待遇、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完备的晋升通道等,欢迎积极报考我公司相关职位,加入广安鑫鸿水务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18161127304(付老师);
监督电话:0826-288993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鑫鸿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如有其他变动,以电话通知或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附件1.广安鑫鸿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一览表.docx
广安鑫鸿水务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