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夏河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人员的公告

夏河县统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县级农业普查指导员,要求夏河县户籍、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统计、财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优先。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至20日,需现场提交材料。录用后月薪3000元,聘用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及国务院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统一部署,为做好夏河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全面摸清“三农”家底,提高普查数据质量,根据我县农业普查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夏河县第四次农业普查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县级农业普查指导员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夏河县户籍;

2.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热爱统计普查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夏河县户籍;

2.年龄35周岁以下;

3.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统计、财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参与过统计、普查工作者优先。

(三)不得聘用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党籍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普查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公示及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表内上传免冠小二寸彩色白底照片)到县统计局综合办公室报名,联系人:柳永强(15309418731)。

(三)资格审核:根据岗位要求,由县统计局对报名人员户籍、年龄、学历、专业、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四)考核面试: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由县统计局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考核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由县统计局根据岗位要求和面试结果进行择优聘用,聘用结果由县统计局统一上报县纪委、县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聘用期满后双方聘用关系自动解除;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待遇:被聘用人员工资3000元/月,由县统计局落实。

(三)咨询电话:

县统计局 0941—7121482  15309418731    

附件:夏河县招聘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夏河县统计局

2026年4月14日

夏河县招聘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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