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通渭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招聘要求和相关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数量
招聘审判执行辅助岗位书记员3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诚实信用,踏实肯干;
2.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3.形象气质好,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岗位要求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通渭县户籍或原籍通渭,因上学等原因迁出的;
4.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并能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5.热爱法院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和审判秘密。
(四)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受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5.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或本人及家庭成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配偶、父母在本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设立人及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9.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系统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1日至5月15日,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于5月11日至5月15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在通渭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大楼319室)报名。以上证件均需现场核对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时间、方式待定,请考生保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
1.笔试(占总分60%)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法律、时事、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应用等方面。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培训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
2.计算机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计算机技能测试人员。测试的形式为文字录入,根据计算机录入速度、准确率、排版规范化等方面综合进行评分。此项为参考分,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才能进入面试。
3.面试(占总分40%)
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参照公务员考试大纲,适当增加法律常识进行命题和现场提问。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4.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权重60%)和面试成绩(40%)计算出考试成绩,并参考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四、体检及政审
1.体检。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通渭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政审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政审。体检合格者,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技能特长、一贯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察,并核实是否符合聘用制书记员的招录条件。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对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招聘人员,在通渭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经院党组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并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聘用制人员试用期间工资每月为2100元,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工资每月为2200元。工作期间,聘用制人员享有差旅补助、培训及参与工会组织活动等权利。
七、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由通渭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部门:通渭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32-555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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