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招聘书记员2名、驾驶员2名,要求具有金昌户籍,书记员需专科以上学历及速录能力,驾驶员需C1以上驾照及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报名需携带身份证等材料至政治部,电话及地址见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2名、驾驶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金昌市居民户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书记员需具备一定的计算机速录能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备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法律类相关专业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驾驶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持有准驾类型C1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具有3年及以上实际安全驾驶经验,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6.符合金昌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等情形,不能报名。

8.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或驾驶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照片1张。

有意者请联系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电话:0935-8619167;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天津路97号。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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