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诚聘!兰州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海外优秀人才招聘公告

一、关于我们兰州大学始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先后入选“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高校,是我国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19所高校之一,是国家特别是西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重地。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建于1985年,现有口腔医学1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拥有口腔医学专…

一、关于我们

兰州大学始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先后入选“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高校,是我国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19所高校之一,是国家特别是西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重地。

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建于1985年,现有口腔医学1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拥有口腔医学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颅面颌重建和智能制造二级交叉学科博士点、口腔临床医学硕士点和口腔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拥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口腔类别)、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甘肃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甘肃省口腔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甘肃省牙颌面重建与生物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甘肃省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国科协“海智计划”甘肃基地海智工作站、甘肃省紧密型口腔医学专科联盟牵头单位、甘肃省口腔专业质控中心、甘肃省颅??面智能诊疗与赝复加工行业技术中心等多个国家级及省级医教研平台。

二、招聘定位

进一步加大海外优秀人才引进和支持力度,吸引科研成果突出、具备冲击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优秀人才,每年支持引进一批毕业(出站)或工作于海外(境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优势学科的优秀人才到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三、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学科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博士应毕业于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出站博士后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进行研究,已工作人员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

4.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5.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回国(来华)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来我校工作。

四、政策保障

(一)高起点聘任岗位

1.聘任为事业编制长聘副教授或教授、硕士生或博士生导师;

2.聘为兰州大学“萃英学者”。

(二)优渥的薪酬待遇

1.具有竞争力的薪酬;

2.极具购买力的住房补贴、安家费;

3.推荐申报甘肃省领军人才、陇原青年英才、“陇原人才服务卡”,享受甘肃省提供的岗位津贴、安家补贴。

(三)有力的科研支撑

1.提供充足的配套 科研启动费;

2.每年提供至少2个研究生招生名额。

(四)全方位生活保障

1.三所三甲附属医院,畅通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绿色通道”,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2.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拥有优质的子女基础教育资源。

3.可租住学校人才周转公寓,拎包入住,配套齐全。

4.提供一对一全流程暖心服务。

(五)入选国家人才支持

依托我校申报并入选国家海外引才计划人员,在此基础上还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1.聘任为事业编制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兰州大学“萃英学者”(三级岗);

2.享受兰州大学“萃英学者”(三级岗)年薪,学院(医院)按照1:1配套,如在医院从事临床工作,可叠加享受医院临床绩效。同时,首个聘期享受学校提供的特殊岗位津贴;

3.享受在国家科研资助经费的基础上,学校提供充足的配套 科研启动费(实行灵活的经费管理机制,可向无工资收入人员支出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学院(医院)配套提供100万—500万元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

4.在人才引进、博士后选聘、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给予倾斜,以校外引进和校内遴选方式组建科研团队,配备科研助理,配套专属的博士生(至少1名)、硕士生招生指标(至少2名),博士后招聘数量不限。

五、应聘材料

1.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附个人近照);

2.近5年发表的论文、著作及其他学术成果列表;

3.过去的研究工作总结及未来的研究计划;

4.本领域三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由推荐专家向指定邮箱提供电子版推荐信:kqdzzhb@lzu.edu.cn),其中至少2封来自兰州大学校外专家;近期毕业博士应有本人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的推荐信;近期出站博士后应有博士后合作导师、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有过工作经历的,原则上要提供最近一个工作岗位的直接领导的推荐信;

5.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明等重要材料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妍

电 话:0931-8915051

E-mail: kqdzzhb@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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