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院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持续优化办公办案环境,保障法院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根据工作需要,高台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保洁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标准、规范工作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保安岗位1名;保洁岗位1名。
三、岗位职责
(一)保安岗位职责
1.承担法院院区、办公大楼日常安保值守,做好人员出入登记、来访人员引导、院内车辆秩序维护等工作;
2.开展日常安全巡逻、安全隐患排查、配合做好安防设备辅助使用;
3.服从院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完成交办的其他安保及后勤工作;
4.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发现设施损坏及水、电、暖等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二)保洁岗位职责
1.负责法院机关大楼公共区域、电梯、卫生间等区域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2.定期做好公共区域消杀、除尘、地面清洁、玻璃擦拭等工作,确保责任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3.服从院综合办公室工作安排,完成其他后勤保洁任务。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失信记录;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体力劳动,吃苦耐劳,服从法院管理,工作责任心强;
3.能够保证长期稳定在岗,服从法院作息制度及节假日值班值守安排。
(二)岗位专项条件
1.保安岗位:男性,5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形象端正; 退伍军人、有法院、机关安保工作经验者优先;
2. 保洁岗位:女性,5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手脚麻利、细致认真;有机关单位保洁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
2.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参与非法组织活动记录的;
3.身体条件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
4.曾被法院或其他机关单位辞退、解聘的;
5.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高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01室。报名咨询电话:19959003689、15693618185。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主要考察拟聘人员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三)政审
主要对拟聘人员涉法涉讼及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审查。
(四)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拟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1.对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1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与高台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务合同;试用不合格,发放1月工资后不再聘用。
2.工资待遇: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具体工资待遇面议。
高台县人民法院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