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永清镇人民政府下属永清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清水县永清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面向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公开招募15名就业见习人员,协助积累工作经验,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至8月31日(工作日)。

为切实做好2026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通过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结合清水县永清镇人民政府下属清水县永清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就业见习人员需求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经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通过开发一定数量和一定期限的见习岗位,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见习人员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的重要举措。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人员不属于见习单位在岗职工和从业人员。

二、招募名额

本次招募就业见习人员15人。

三、招募对象

就业见习的对象为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的失业青年。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29日-2026年8月31日(工作日内,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请有意向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联系见习单位进行报名。

联系人:马丽

联系电话:0938-7157005

(三)资格审查:由见习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名者与相关文件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见习资格。

五、见习待遇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期限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见习协议当遵循个人自愿、政府扶持、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每名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

(二)见习补贴

按照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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