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拓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渠道,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根据《兰州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和用工单位岗位需求,经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0人,具体岗位要求和人数见《永登县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就业困难人员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经永登县就业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其他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单位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岗位待遇
1、岗位补贴:按照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3、聘用期限: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期满终止,不再续聘。
4、岗位性质:城镇公益性岗位属于就业托底安置岗位,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2、报名地点:永登县就业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线上报名。
4、所需材料:应聘者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张(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学历证、残疾证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资料。
(二)资格审核及选聘
1、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