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规范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建设与管理,推动全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国卫办医政发〔2023〕1号)、《甘肃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及《陇南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我委决定公开遴选部分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主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陇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遴选专业
病案管理、精神卫生
三、申报人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职业品德和行业责任感,为人正直,秉公办事,乐于奉献。
(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热心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专业知识。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本中心质控区域和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威望。
(四)应为所在单位正式在职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状态和充裕的工作时间,能够胜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负责人工作。
(五)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和遴选事宜
此次换届遴选流程严格按照《陇南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申报人填写《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申报表》(附件),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向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提交。《申报表》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申报人应在9月15日18:00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申报表》和电子扫描件提交至省卫生健康委医政科。市卫生健康委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遴选、确定名单并公示发文。
联系人:王小洁 联系电话:0939-8212670
电子邮箱:lnyzyg@163.com
陇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