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金昌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成立于1981年,现为市属国有企业,历经四十多年的变革和发展,目前已经成长为建筑工程领域的综合性技术服务单位,可为社会提供工程咨询、规划、勘察、测绘、设计、监理、检测、房屋安全鉴定、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技术服务。二、招聘计划
电气工程师2名;
结构工程师1名;
检测工程师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能够履行员工义务,胜任岗位需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
(二)资格条件。
1.电气工程师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或相近专业;
(2)具备扎实的电气设计专业基础知识,熟练掌握电气设计相关软件;
(3)985/211院校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优先;
(4)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职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或非全日制本科学历。
2.结构工程师
(1)2025、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结构工程等相关专业;
(2)具备扎实的结构设计专业基础知识,熟练掌握结构设计相关软件;
(3)985/211院校毕业生、研究生优先。
3.检测工程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
(2)具有3年(含)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领域检验检测实际工作经验;
(3)熟悉建筑工程相关检测技能,能独立完成检测任务并编制规范报告,熟练掌握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相关工作;
(4)持有建筑工程类、市政工程类检验检测资格证书、熟悉水利工程相关试验工作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9日8:00至2026年9月20日18:00,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应聘者的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下载填写《金昌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岗位要求材料。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统一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1095878959@qq.com,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对提供的材料应保证其真实准确有效。
(二)资格初审。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电话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三)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报名材料所需各类材料原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2张。
(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综合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考核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参加面试考核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可采取降低开考比例和划定最低分数线相结合的办法开展面试考核。考生面试考核成绩达不到8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时间:根据公司工作情况安排,面试前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2.地点:公司会议室。
3.内容:政治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安排两套面试题,每套三道题,题目确定后密封保存,所有应聘同岗位面试人员统一一套试题,面试前现场抽取。
4.成绩:面试考官组当场综合评定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公司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面试成绩进行公示。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1:1确定体检人员,对确定的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 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本岗位招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考察工作由金昌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的表现,同时核查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公司对拟聘用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与用工管理(一)薪酬待遇。按本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二)福利保障。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年假、节日福利、体检培训等合规福利。(三)试用期管理。新入职人员设置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定岗定级、纳入公司常态化管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5-8818234监督电话:0935-8246699
七、有关要求
1.对于逾期不接听电话通知,不参加面试、体检、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注意保持手机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