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学院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2026年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甘组通字〔2025〕5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为附属张掖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名(具体见《河西学院2026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年龄要求:不超过38周岁(1987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已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部共建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能在相关网站查验。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为《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所列的42所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范围为《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中所列的433个学科。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列表》。专业及代码参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二〇二二年九月)发布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有不诚信记录且未修复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有学术不端或师德失范行为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列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18:00止(以系统提交时间为准)。按如下方式报名:
(1)用户注册: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zp.zy120wx.com/html/System/Zp/website/login.html)进行注册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请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2)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按公告要求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以附件形式分类上传报名系统相应栏目内(所有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正位上传报名系统)。
3.资格初审:附属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复核无误后,由附属医院通过报名系统或填报邮箱反馈审核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及电子邮件通知。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因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或在最后一天报名因资格初审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复审
考核前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2026年9月3日上午08:00-12:00;地点: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5楼学术厅。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已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证明上需注明应聘岗位;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参加考核等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1.时间:2026年9月4日上午8:00到场,现场进行抽签、考核;地点: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24楼。
重要提醒: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考核。请按时到场,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考核采用综合能力测试和实践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侧重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思想观念、职业素养以及逻辑思维、语言沟通、处理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实践能力测试采取临床基本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30%,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70%。
3.考核各环节均采用百分制,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每个环节的成绩现场公布,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任一岗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时,我校划定该岗位考核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心理测评
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评环节的应聘人员。
体检在具备体检资质的指定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 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河西学院安排应聘人员到其他三甲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考察
考察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牵头,附属医院配合,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和失信行为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报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招聘要求完成相关程序。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西学院官网、河西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审批、备案、聘用
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八)试用期考核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3.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4.联系方式
(1)学校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电话:0936-8282011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936-8284724
(2)附属医院
报名应聘咨询电话:赵老师15294010130
监督电话: 0936-8553119
附件:河西学院2026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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