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医药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15人,含专职辅导员12人、教辅2人、实验1人,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7日12:00,网上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经学校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人,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12个(含面向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配备的专职辅导员2个)、教辅岗位2个、实验岗位1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具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年龄要求:1987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辅导员岗应聘人员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国(境)外学历相近专业、高校相近自设专业是否符合岗位所列专业条件,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不得报考人员范围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共计15个,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12个(含面向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配备的专职辅导员2个),教辅岗位2个,实验岗位1个,详见《甘肃中医药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及条件”等内容,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6日9:00—2026年10月27日12:00截止。

2.报名方式:(https://gszyzp.gszy.edu.cn/#/front/standard/index)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由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党总支)出具3个月内的相关证明);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4)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毕业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资质证书(外语等级、计算机等级、职称资格等)、获奖证书等;

(7)有高校学生干部或专兼职辅导员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

以网络提交报名信息成功时间为准。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须完整、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提交报名申请、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对伪造、编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初审。学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在成功报名2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报名截止前,已通过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系统关闭前24小时内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由个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因个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造成所需有效信息不完整而审核未通过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应聘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应聘人员申请更改上述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至甘肃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岐黄路1号明德楼309室)进行审核、修改,修改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9:00-12:00,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与人事部门联系。

(二)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6年10月28日8:00-10月30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按规定标准缴费后及时确认缴费结果。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50元。应聘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后凡因个人原因放弃公开招聘者、资格复审未通过者报名考试费用不予退费。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按招考计划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低于1︰3确定;不足1∶3的岗位,划定60分最低分控线,在笔试开考前书面通知考生,笔试低于60分直接取消招考资格。

(1)笔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7日

地点: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具体时间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为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3)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委托专业水平高、符合保密要求等条件的第三方命题,采取闭卷形式。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含辅导员应该具备的岗位知识和职业能力、政治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材料分析及文案写作等。GZY20262204岗位笔试考察内容包含汉语和维吾尔语读写能力。辅导员以外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专业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

(4)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笔试前两天内登录“甘肃中医药大学招聘系统”(http://gszyzp.gszy.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

(5)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公布(https://www.gszy.edu.cn/reception/notice/list/index)。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在成绩公布2个工作日内进行成绩复核。

2.资格复审。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时间:2026年11月16日

(2)地点:甘肃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岐黄路1号明德楼309办公室)

(3)资格复审材料

①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1张(须与报名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③甘肃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进入“甘肃中医药大学招聘系统”,点击“简历下载”正反打印,须彩印,“承诺人”处手写签名)。

④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含高等教育各个层次)、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⑤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⑥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证明材料须为原件,并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盖章。

⑦资格复审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参加,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复审阶段提供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政治面貌证明、诚信承诺书原件等材料不再退还考生。

⑧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复审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由此出现的岗位人选空缺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的岗位,划定60分最低分控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控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GZY20262204岗位面试考察含汉语和维吾尔语听说能力。

(1)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19日

地点: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

(2)参加面试人员及相关要求在面试前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考生需及时查看学校官方网站,查看面试有关通知,一经发布,视为告知。

(3)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方式开展。考生面试成绩根据考官按面试要素评定的分数之和,减去每一个要素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除以有效成绩考官数的数值。

(4)面试工作按《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要求执行。面试工作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确认签字。

4.考试总成绩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核算办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х60%+面试成绩х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依然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结束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心理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心理测评。心理测评运用标准化量表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不予公布,只作为应聘人员心理素质达标参考。

2.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和复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体检在兰州市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学校安排应聘人员到其他三甲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低于划定分数线的,不得递补)。

3.考察。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查询应聘人员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方式作进一步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审批和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通知到岗报到上班。学校按照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4.应聘人员在报名、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取消手机短信拦截,因本人填报手机号码有误造成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后果自负。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本公告在学校官网发布,省人社厅网站同步转载,由甘肃中医药大学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岐黄路1号

学校人事处电话:0931-5161038(师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0931-5161024

附件:1.甘肃中医药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2.相关证明材料模板

3.缴费二维码

甘肃中医药大学

2026年10月15日

附件:甘肃中医药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xlsx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模板.docx

附件:缴费二维码.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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