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消防救援局消防技术服务队人员招聘公告

尤溪县消防救援局现公开招聘消防技术服务队专家型专职人员1名,承担消防安全技术指导与监管支持,要求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大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薪酬月入约7000元起享五险等福利,报名即日起至9月15日,可线上或现场提交材料参加考核。

因工作需要,尤溪县消防救援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技术服务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任务

(一)工作岗位:尤溪县消防救援局消防技术服务队,人员身份为非执勤力量专家型成员。

(二)工作任务:发挥专业优势,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管技术支撑作用,向行业部门、基层消防监督人员和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指导,协助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社会单位消防监督检查等。

(三)日常工作地点: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119号(尤溪县消防救援局)。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招聘消防技术服务专职人员1名。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不良嗜好;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含)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务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计算日期截至2026年8月31日,以居民身份证件为准);

6.语言表达能力强,思维逻辑性好,具备基本公文写作能力;

7.在尤溪县消防救援局全职工作,不得在其他单位任职、兼职、挂职或挂靠执业资格证书,能够承担经常性出差任务。

三、薪资待遇保障

(一)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补贴、奖金等组成,根据相关工作经历,月工资收入原则上不少于7000元,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定期增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计入工资档次确定依据,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统一按正常工资80%发放;

(二)加入工会组织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三)由尤溪县消防救援局统一提供工作服装,每年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等优抚优待,其他事项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5日止(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的方式,选择线上报名的,请报考人将报名资料报送至尤溪县消安委办邮箱(yxxawb2025@163.com);采取现场报名的,请报考人在报名时间内自行到尤溪县消防救援局3楼防火监督室,送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地址: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119号。

(三)报名资料:

1.《尤溪县消防救援局消防技术服务队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后打印并本人签字;

2.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从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消防施工或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提交单位工作证明以及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辅证材料);

6.承诺书(附件2)。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报名咨询:0598-8769087(限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

尤溪县消防救援局消防技术服务队人员招聘公告

扫码下载附件1、附件2五、招聘考核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招聘考核。考核分心理测试、笔试、面试、实操、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通过全部考核的人员,按照笔试、面试予以综合赋分。

六、聘用对象确定和劳动合同订立

尤溪县消防救援局将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替补)人员名单并在“智慧尤溪”APP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订立劳动合同,首次聘期1年(含试用期2个月)。

七、试用期间有关事项

试用期间,符合下列情形的,局和聘用人员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一)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聘用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试用期被证明聘用人员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四)聘用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发现招聘时聘用人员提供虚假个人履历或其他虚假信息的;

(六)聘用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聘用人员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八)聘用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九)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无效的。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全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此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其他事宜

相关考核事项将及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报考人员,请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短信通知。招聘过程中报考人未按通知要求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尤溪县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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