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泉港区峰尾第二中心幼儿园
因学园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拟招聘顶岗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岗位及名额
顶岗教师若干。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左右;
2.无未了结刑事和民事案件,无犯罪记录;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
6.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7.普通话等级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8.身体健康,符合从事幼儿园工作体检要求。
报名时间、方式
地点及材料提交
1.报名时间:截止8月29日下午17点前
2.报名方式:欲报名者把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电子材料在8月29日前发到邮箱 3401460271@qq.com。
3.联系电话:18759532971 庄老师
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面谈。
面试
1.面试时间:电话通知
2.面试地点: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面试方式:片段教学现场问答
4.其他注意事项:参与面试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位,并携带纸质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找学校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面试。
考核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健康证、综治情况等查询证明,查询结果有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的,不予以录用;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资格。
公示和聘用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幼儿园办理聘用手续,双方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