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招聘编外聘用驾驶员的公告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1名,负责公务用车驾驶及车辆维护。要求40周岁以下,持C1以上驾照,无重大事故记录。现场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至8月28日,按报名、资格审查、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及聘用程序进行。

  因工作需要,永安市自然资源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编外驾驶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承担单位公务用车驾驶任务;

  2.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洁与安全检查;

  3.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4.协助处理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较强;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中专(含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以上驾照,能熟练驾驶手动挡、自动挡车辆,具有较强安全意识;

  5.经公安交警部门查证,近三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记录及严重违章行为;

  6.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驾驶证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6.有明显纹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7.有酒驾、醉驾记录的;

  8.其他身体健康等原因不宜从事驾驶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技能测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4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永安市自然资源局老楼三楼办公室(地址:永安市燕江南路496号,联系人及电话:朱女士、林女士0598-3832416)。

  3.报名材料:

  ①《永安市自然资源局招聘驾驶员报名登记表》;

  ②学历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其中:报考者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纸质版;

  ④由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记录及严重违章行为证明;

   ⑤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三)技能测试及面试

  1.根据驾驶员岗位特点,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驾驶技能测试。重点测试考生的倒桩、移库、上坡起步、道路驾驶、紧急停车、定点停车及应急处理(如更换轮胎)等能力。

  2.技能测试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重点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经报名审核、资格审查、技能测试及面试,且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工作日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自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若有被取消聘用资格、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或任职后辞职的情况,可在此前环节测试合格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组织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

  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之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五、人员身份和工资待遇

  (一)人员身份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永安市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薪酬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若在试用期及聘用期间,出现违反纪律、不服从安排等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解除合同。

  2.本次招聘各环节的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及入围名单等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请应聘者留存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若因联系方式变更或无法接通导致延误,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永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98-3633177

  附件:永安市自然资源局招聘驾驶员报名登记表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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