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将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2026年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使用编制的批复》(〔2026〕8号)精神,同意聘用杨**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请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规定及时办理人员聘用等有关手续,通知本人一周内到单位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具体聘用单位详见附件。
附件:聘用人员情况表
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聘用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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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聘用单位 |
聘用岗位 |
姓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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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将乐县水南镇党群服务中心 |
工勤岗位 |
杨** |
二级上士(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