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需要,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启明学校委托招聘代课教师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名称
初中语文教师
二、岗位数量
1名
三、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所报考学科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且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四、报名事项及聘用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止。
2.报名邮箱:1581602481@qq.com
3.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书的扫描件及简历统一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压缩包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初审
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后将以电话或者邮件、短信的形式告知。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具体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
2.方式:采用现场片段教学、答辩等。
(四)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专家组面试成绩确定聘用人员,本校将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将正式确认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复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学校考核小组对条件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与资格条件的复核。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与岗位要求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录用及用工形式
拟聘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厦门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