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吴**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三)

根据三明市及将乐县事业单位招聘规定,同意聘用吴**为将乐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管理人员,聘用时间自2026年8月10日起,试用期6个月,请一周内报到并办理手续。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将民人社〔2026〕3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聘用吴**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时间自2026年8月10日起计算,试用期6个月。

请接到本通知后,按规定及时办理签订聘用合同等有关手续,并通知本人一周内到单位报到。

附件:2026年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情况表(三)

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年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情况表(三)

序号

报考单位

岗位

代码

姓名

性别

备注

1

将乐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管理人员)

260401

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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