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上镇关于招收一名代理会计的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人民政府招聘代理会计1名,要求大专及以上会计、审计专业,持会计证优先,负责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月薪3200元加绩效,请于2026年8月13日前投递简历。

根据福州市长乐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鹤上镇人民政府,需招收一名代理会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新招聘代理会计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基层工作;

②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③具备大专以上(会计、审计专业);对持有会计证者优先录取;

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⑤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不得聘任。

二、选聘代理会计工作要求

①新招聘录用的代理会计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经乡镇(街道)考评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每聘期3年;考评不合格的,由所在乡镇(街道)予以辞退。

②代理会计要严格按照各级农村“三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任务部署做好本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三、代理会计福利待遇保障机制

①代理会计福利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

月基本工资标准3200元/月,并对照学历、职称和入职时间等相应调整。

②绩效工资标准600元/月,由我镇考评后在年终一次性发放。年度内两次考评等次均为合格的,每人600元/月;年度内有一次考评等次为不合格的,每人300元/月;年度内两次考评等次均为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请有意者于2026年8月13日前将简历及联系电话发送869257716@qq.com。

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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