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

福州市台江区司法局现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负责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要求中专以上学历,有基层调解经验者优先。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4日至8月11日,可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试用期一个月,月薪1800元。

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公道正派。

(二)具有基层调解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三)具有基本政策和法律知识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信息平台。

(四)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不超过6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工作岗位

台江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专职从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令时为下午3:00-6:00)。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4日至8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下载并填写《福州市台江区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并将表格电子档及身份证、学历证明、照片发送到邮箱83286620@163.com。

(2)现场报名: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49号台江区司法局510室

联系人:郑至凡,联系电话:0591-83286620

需要携带的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各1份,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e福州”APP上申请,最迟于入职前提供)以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二)资格审核

我局将依据报名材料,结合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统一进行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审议

经台江区司法局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拟聘调解员最终名单。

四、聘用和相关待遇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2.正式聘用的专职调解员每月工资待遇(不含办案补贴)为1800元。

3.专职人民调解员男性满70周岁、女性满65周岁原则上不再续聘,但身体健康、特别优秀的除外。

附件:福州市台江区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福州市台江区司法局

2026年8月4日

附件:福州市台江区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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