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根据《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龙人社〔2020〕8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镇决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就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及人数为:溪北村卫生保洁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对象和范围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本县户籍,并在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户;
2.自愿从事所应聘的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镇政府和所在村委会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3.具有完成所应聘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任务的能力,掌握岗位相关职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男:18-55周岁;女:18-50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及被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的;
3.不适合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7日至7月24日(上午8:00-12:00,15:00-18:00,非工作时间除外);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才溪镇党群服务中心劳保窗口;
4.咨询电话:0597-3581001;
5.联系人:小林;
6.报名须提交材料:
(1)《2026年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现场填写);
(2)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提供招聘对象和范围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户)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时由镇劳动保障所按照报考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镇政府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以资格审查为准;
3.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组由才溪镇政府及所在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组成,面试以求和平均的方式获得最后得分;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问答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
1.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由才溪镇政府及所在村委会组织实施,主要了解确认考察对象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招聘条件要求;
(3)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2.体检
参照招聘条件、招聘名额,组织面审等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劳保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为普检、肝功能检查、血常规、心电图等,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完成后,由医院出具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招聘对象,镇政府及所在村委会根据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人选。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公示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的结果,将拟聘用人选在相关公示栏等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聘用办法
聘用人员与镇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1年,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总聘期不超过3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聘用期满,如所在村工作需要,经镇政府和所在村村民委员会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办理续聘。
如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或经考察。体检后无合格人选而出现岗位聘用人选空缺,根据考生自愿的原则,按上述程序和办法,从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递补确定相关岗位的聘用人员。
四薪酬待遇
1.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照2045元/月发放(如遇政策调整也将作相应调整),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2.聘用人员食宿自行解决。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自负;
3.本次招聘解释权归才溪镇人民政府。

上杭县才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