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清流县应急管理局拟以公益性岗位用工形式招聘1个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聘用岗位、人数: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1个。
报名条件:
(一)具有我县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
(二)具有我县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我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进行求职登记的农村三类居民:
(三)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报名办法: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招聘程序:
1.由县应急局组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考核工作;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及待遇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