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职工老年大学由福州市总工会举办,于2018年1月30日设立,业务范围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和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实现“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以公益性为目的,遵守非营利性规则,开展本区域内退休职工及在职职工教育工作。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职工老年大学拟委托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名。招聘简章如下:
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3.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未曾受过违纪违法处罚。
4.有相关工作经验,能满足业务需求并服从单位的安排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1日。
(二)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按附件中的应聘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clj@fzslwpq.com邮箱。邮件标题及附件均命名为:教务管理+姓名+138XXXX1234(应聘者报名材料):报名表(一份)、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只接受网络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三)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初筛、面试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在公示前需按要求提供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与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行二年一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薪酬报酬
(一)基础工资3664元/月,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福州市职工老年大学现有派遣人员薪资待遇执行;
(二)享受五险一金、工会福利等福利待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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