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嘉华幼儿园补充
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嘉华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岗位描述
非编辅助岗:保育员1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持有健康证。
(二)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非编辅助岗:
保育员1名:负责班级保育等工作。
1.诚实善良、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安全意识强;
2.性别不限,初中及以上学历,有保育员证,(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年龄45周岁以下(有经验者从优);
3.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持有健康证。
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厦门市嘉华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 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简历1份,并发送邮箱18041175@qq.com。
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简历1份,交至厦门市嘉华幼儿园长青分园。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13日。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我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幼儿园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等。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证件彩照到指定的区级以上妇幼保健院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厦门市嘉华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嘉华幼儿园负责解释。
厦门市嘉华幼儿园
2026年9月11日
总园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华里36号
分园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