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公安2026年度第二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后续工作通知

晋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2026年度第二期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布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入围者请于9月14日携带指定材料至晋江市青阳街道和平中路3号进行资格复核并提交政审表,逾期视为放弃;政审合格后于9月下旬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予以公示聘用。

按照晋江市公安局关于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安排,目前已完成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及心理测试环节,现将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公布

具体名单见附件1。

后续工作

(一)报名资格复核

1.请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于9月14日当天,携带纸质版个人材料,前往晋江市安商护企警务服务中心接待室(晋江市青阳街道和平中路3号)进行资格复核。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提交材料,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资格。

个人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以高中(中专)学历报名的,须在高中(中专)毕业证书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学籍档案保管单位名称,并签字确认;以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学位证的还须提供所获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上网查询并打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备案表》《验证报告》查询延长验证有效期需设置为3个月;(4)符合岗位表中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栏所列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栏无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5)以“退役军人或具有一年及以上公安工作经历”放宽年龄条件或学历条件报名的,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退役证、专业证、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所在公安机关政工室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6)考生若是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不含晋江),须提供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若是晋江市公安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2.报名资格复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凡是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为报名资格复核不合格:(1)与报名条件不符的;(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核材料的。

(二)政审

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请考生下载政审表(模板见附件2),仔细阅读表格最后的填表说明,按要求把政审表首页填写规范完整,并经户籍或居住地派出所审查填写初审情况,连同报名资格复核材料于9月14日当天将政审表(需密封)交至晋江市安商护企警务服务中心接待室(晋江市青阳街道和平中路3号)。

(三)体检

政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工作性质特殊,考生存在文身情形的视为不合格。体检初定于2026年9月下旬,具体事项要求将通过短信通知入围体检的考生。

(四)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确定为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咨询电话:晋江市公安局政工室0595-85684002(限工作日期间8:00-12:00、15:00-18:00)。

其他工作要求

请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看到公告后,于9月7日18:00前编辑短信“收到+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联系电话19523567569(叶警官),便于工作人员汇总统计。

附件:

附件1: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泉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审表(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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