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凤翔第一中心幼儿园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现将2026年本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非在编合同教师及编外聘用人员公告予以公布。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相应岗位资格条件
非在编合同教师
1.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一致(与招聘当年厦门市教育局发布社会招聘公告一致),且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持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2)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3.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之后出生);
4.持有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相关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8月之后出生)。
保育员员
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持有健康证;
2.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3.持有保育员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保育师证);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之后出生);
5.持有教师资格证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厨师
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持有健康证;
2.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厨师证;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之后出生);
4.持有相关证件(面点师证)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8月之后出生)。
厨工
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持有健康证;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之后出生);
4.持有相关证件(厨师证、保育员证/保育师、面点师证)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8月之后出生)。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现役军人;
9.事业单位在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
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二、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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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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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在编合同教师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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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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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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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工 |
7 |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8月19日8:00—8月21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扫码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和相关附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保育员证、厨师证、面点师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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