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闽侯县属公办学校教育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常青教师”20名。
一、招聘对象
面向国内中小学、进修院校、教科研机构的优秀退休中、高级教师(下称“常青教师”)。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教育情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务精良,具有中、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身心健康,男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并能够承担学科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等工作(特殊情况须经县教育局党组会议研定)。
4.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语文教师岗位需具备普通话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岗位职责
1.按照“需求为本、发挥专长”的原则,中小学“常青教师”主要岗位职责分两种类型:
(1)以课堂教学为主,周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且需指导青年教师公开教学活动(周指导课时数不少于2节)。
(2)以培养青年教师为主,周课时数不少于4节;且需每年师带徒不少于3名,听课不少于40节。
2.县教师进修学校“常青教师”主要岗位职责是:加强名师工程建设、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8月14日至8月16日
2.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需在网络下载并填报《2026-2027学年“常青教师”申请表》(详见附件2)。
(2)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申请表》一式两份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意向学校(即用人单位)报名,现场确认登记:①个人居民身份证;②最高学历毕业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证书;⑤教师职称证书;⑥所获主要荣誉和奖励证书(未被聘用者的材料复印件恕不退回)。
3.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