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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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教育综合 |
专业知识 |
笔试成绩 |
加分 |
百分制 (含加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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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数学教师(男) |
53 |
661226105572 |
陈** |
男 |
121.5 |
89.0 |
102.0 |
0 |
68.0 |
二、复审时间
2026年8月5日:上午8:00—12:00。
请如期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审地点
诏安县教育局3楼人事办公室(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西路11号)。
四、复审材料
1.《附件:2026年诏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审表》1份(请自行下载“复审表”并根据要求如实填写、考生本人要自己亲笔签名,具体见附件)。
2.全省统一笔试准考证、网络报名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籍簿复印件格式:上半页为户籍簿首页地址栏部分,下半页为本人信息部分)。
4.①202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非202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
6.教师资格证。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在2026年3月4日前取得。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6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放宽到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7.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的,必须出具“其就读院校开设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实习等课程成绩材料”。
8.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9.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审核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整理并装袋注明,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就读院校或单位公章。
五、若因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按全省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及审核时间等要求将在诏安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浏览。
六、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我局将在诏安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浏览。
附件:附件:2026年诏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审表(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诏安县教育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