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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前期征集,现将平潭综合实验区2026年青年见习岗位予以公布(附件1)欢迎符合条件的对象踊跃报名。
一、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可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进行岗位实践锻炼,期间由用人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未缴过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距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签发时间不超过两年;
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进行失业登记,且未缴交过社会保险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16-24周岁失业青年。
注:同一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活动
二、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下载填写《平潭综合实验区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附件2),并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户籍所属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26年7月31日前到见习单位申请参加就业见习面试考核。
三、资格复核
见习单位初审通过的见习生人选,由见习单位填写就业见习花名册(附件3),并连同上述证件复印件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交社会事业局社会保障处五复核。
四、公示及上岗
复核通过的见习生名单经区社会事业局会议议定后,将于2026年8月中下旬在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后续见习人员需在本单位的申报岗位上岗,不得借调,一经查实将取消后续补贴发放资格;见习期间不得为见习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一旦缴纳,该人员将不再符合补贴发放对象要求;所有见习人员均须通过指定小程序打卡核验,依托支付宝人脸识别及小程序定位功能核实在岗情况,每月至少打卡一次,请各用人单位做好监督引导工作,未按要求打卡的见习人员将影响后续补贴发放。
如有疑问请咨询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91-387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