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明人社〔2017〕319号)、《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将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将乐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将民人社〔2024〕18号)文件规定,将乐县万安镇人民政府拟二次聘用脱贫人员曹**,男性37周岁农业户口,将聘其为保洁员,合同期限为2026年8月6日至2027年8月5日。现对其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群众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可通过公示电话或来信来访等渠道,向将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5日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0598-8770579
通讯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56号
将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