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厦门市莲美中学是同安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农村寄宿制初中校。学校毗邻厦沙高速莲花收费站,公交车站距学校不到100米,交通便利。学校是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厦门市文明校园、5A级平安校园、厦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根据《厦门市银发教学计划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厦教发〔2022〕71号)及《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关于规范聘用退休教师程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因教学工作需要,拟招聘银发教师一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和拟聘时间银发教师岗位共1名拟聘时间:2026年9月至2027年7月
招聘条件及原则
1.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2.胜任中学学校管理工作。
3.指导学校管理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招聘办法及程序
学校与聘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同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1.报名方法:与我校办公室负责人联系。
2.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6日。
3.资格审查:学校将于2026年9月6日上午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届时将通知应聘者需要缴交审核的材料。
4.面试:通过资格审核后,由学校组织面试。面试采用问答交谈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的学校管理能力与领导能力等。
5.面试时间:2026年9月6日下午4:00。
6.面试地点:厦门市莲美中学行政楼3楼党员活动室。
录用
我校经遴选确定拟招募人员后,将在我校公众号上统一向社会公示公布招募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与银发教师签订服务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服务时招聘条件间、服务方式和内容、服务要求、办公条件、补助标准,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工资待遇按相关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补充说明
(一)经费保障
教学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幼儿园9000元/月.人、中小学、中职10000元/月.人的标准予以包干补助(小学、幼儿园每学年按10个月,中学、中职按11个月计算),不足部分由学校从公用经费列支,主要开支范围:
1.服务学校按月向银发教师发放劳务费,小学、幼儿园每学年不超过10个月;中学、中职、教科研机构每学年不超过11个月。劳务费(税后)发放参考标准:中级职称按8000元/月.人;高级职称按10000元/月.人;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及正高级教师按12000元/月.人。服务学校可根据具体服务方式、时长、内容、质量等情况,在上述标准下差异发放劳务费。学校应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可提取劳务费的一定比例用于考核称职后发放。
2.服务学校应按不低于300元/人.年的标准为银发教师购买意外保险。
3.银发教师因教学工作需要,由服务学校安排发生的办公、交通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可参照在职教师有关经费开支标准列支。
(二)政策保障
服务学校要为银发教师落实工作岗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配备必要的教学、办公设施。对于教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并可在下次招募中予以优先考虑。
银发教师在教学服务协议有效期内,不涉及本人身份、职称、社会保险、退休待遇、户籍等的变更,因工作原因、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原有医疗关系办理,服务学校不予承担。
联系方式:余老师(18759213164)
厦门市莲美中学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