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及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6年福鼎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5〕70号)和《关于同意调整2026年福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6〕3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6年福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医学类专业校园招聘)入围人选第四批次上岗前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等安排予以公布。有关体检工作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2026年福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医学类专业校园招聘)入围人选第四批次上岗前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于2026年9月14日(8:00-12:00;15:00-18:00)到福鼎市医院人事科(百胜院区东门诊楼4楼)报到,并于2026年9月15日上午8︰00在福鼎市中医院2号楼前广场集中。
二、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对于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不合格的,有关单位应在7日内通知报考人员复检。复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三、其他
1.参加体检考生报到和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报到时还要随带一寸相片1张及体检费,无故未按时报到或未准时参加体检按自动弃权处理。
2.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体检前可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并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请在体检报到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解聘、解除或调动证明(已提交过的除外)。
4.请考生近期保持手机、电话畅通,以便联系,随意更改通讯号码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福鼎市医院人事科0593-7832101;监督电话:福鼎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0593-7853572;福鼎市医院纪检监察室0593-7832390。
附件:2026年福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医学类专业校园招聘)入围人选第四批次上岗前体检的名单
福鼎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