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从我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中择优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顺人社〔2026〕31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唐**等14位同志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经研究,同意聘用唐**等14位同志为顺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具体名单如下:
顺昌县元坑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唐**
顺昌县郑坊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刘**
顺昌县大干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陈**
顺昌县埔上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郑**
顺昌县埔上镇综合执法大队:吴**
顺昌县洋墩乡综合执法大队:陈**
顺昌县仁寿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李**
顺昌县洋口镇党群服务中心:张**
顺昌县建西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雷**
顺昌县建西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谢**
顺昌县大历镇综合执法大队:陈**
顺昌县岚下乡党群服务中心:吴**
顺昌县高阳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王**
顺昌县高阳乡综合执法大队:彭**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团县委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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