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唐**等14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函

顺昌县人社局2026年9月24日公示,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唐**等14名服务期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涉及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等,具体名单已公布。

各有关单位:

根据《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从我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中择优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顺人社〔2026〕31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唐**等14位同志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经研究,同意聘用唐**等14位同志为顺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具体名单如下:

顺昌县元坑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唐**

顺昌县郑坊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刘**

顺昌县大干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陈**

顺昌县埔上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郑**

顺昌县埔上镇综合执法大队:吴**

顺昌县洋墩乡综合执法大队:陈**

顺昌县仁寿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李**

顺昌县洋口镇党群服务中心:张**

顺昌县建西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雷**

顺昌县建西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谢**

顺昌县大历镇综合执法大队:陈**

顺昌县岚下乡党群服务中心:吴**

顺昌县高阳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王**

顺昌县高阳乡综合执法大队:彭**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团县委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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