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后勤岗位人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性质)。
二、招聘对象
具有防城港市户籍或防城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2.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3.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4.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5.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上。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以上学历。
(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福利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对应岗位相关工资规定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月17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送至防城港市防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等。
六、资格审核、面试与录用
(一)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经考核后择优聘用,本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后。经面试、体检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手续,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荣权;联系电话:19148951230。单位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路202号
防城港市防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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