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城乡社会管理岗位1名。工作内容:残疾人管理服务,具体岗位职责:协助镇残联专委开展残疾人辅具适配、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就业培训等工作;工作地点:五烈镇残联;工时要求:全日制。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做事踏实、有责任心,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男性须在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须在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自然人社会信用无失信记录、无犯罪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往年已参加过市人社局组织的公益性岗位服务的人员(通过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不计入安置次数);当年参加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针对“十三五”时期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十四五”时期认定的低收入农户、边缘易致贫户中的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等三类对象公益性岗位项目的人员;完全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上述五项基本条件的人员。
三、服务期限和薪酬待遇
1、服务期限: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延长期限以初次核定的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公益性岗位人员正式上岗前如上级出台新规定,其服务期限按照新规定执行。
2、薪酬待遇: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规定执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0日—11月19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东台市残疾人联合会305办公室。联系人:朱思源;联系方式:0515-85331097。
3、报名方式:报名者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毕业证书(高中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市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由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审查。
4、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如实、准确填写《东台市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各项内容,不得任意修改。报名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招聘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经市人社局核实身份和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失效,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负责。
五、人员招聘上岗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关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如出现面试成绩排名并列第一的情形,则加试决出名次,加试形式、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递补人员如发生成绩相同的情形同样处理)。
2、体检。按照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1名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市残联承担。
3、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形成考察报告。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安置人员名单。
4、核实身份、公示及聘用。对拟安置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其身份,符合条件的统一在东台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残联与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如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核实身份、公示、聘用的任一环节不符合要求的,或拟安置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由高分至低分进行递补,拟安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后离岗的,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东台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5—68009969。
东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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