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1名,派遣至巫山县人民法院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警务辅助人员1名(限女性)。
二招聘条件
(一)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截止到2026年10月21日,取得专科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及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的救援人员;
(3)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4)其他优先招聘情形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刑事犯罪、司法或行政拘留记录的;
2.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招聘情形的。
三报名
报名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
2.如实准确填写巫山县人民法院招聘派遣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3.有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相关专业技能、资格、特长、奖励等证件或证书的,一并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4.报名地点:巫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大楼701室);
5.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9:30-2026年10月21日17:30;
6.联系方式:巫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谭老师,023-57651004。
四其他事宜
巫山县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现场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如因特殊情况需研究认定的,事后将通过电话通知相关事宜。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测试、笔试和面试。
五考试
(一)测试(30%)
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方可进入笔试环节。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测试成绩现场签字确认。
(二)笔试(40%)
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及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总分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巫山县人民法院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30%)
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均合格后,根据考试成绩(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可降低至2:1,面试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日在巫山县人民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布。
总成绩=测试成绩×30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巫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测试成绩×30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巫山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司法警察录用标准,即《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缺额时,按前述规定则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派遣人员,拟派遣人员将在巫山县人民法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派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按规定签订合同后派遣至巫山县人民法院工作,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三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聘。被派遣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巫山法院报到,并服从工作安排。
十联系方式
派遣期间,工资待遇按照现有的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执行。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政策文件及巫山县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宜
本公告委托巫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巫山县人民法院招聘派遣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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