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关于招聘第三批见习人员的公告

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招聘见习护士8名、药房见习1名、心理治疗见习1名,面向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8-24岁失业青年,报名截止2026年10月24日。

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

中心简介

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养老于一体的二级精神专科医院,位于重庆市梁平区合兴街道合兴村2组110号,距城区10公里,交通便利。

中心本部设有门诊部、住院部、康复科,住院部开设3个男病区、1个女病区和1个老年病区,可开放床位600余张;中心临床心理科(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位于城区梁山街道石马路278号,主要承担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中心老年护养中心位于中心本部,主要提供特困失能老人的养老服务。

中心现有职工140余人,其中卫生专技人员134人。年门诊28000余人次,年住院1800人次。可提供临床护理、养老照护和其他相关见习岗位,为青年就业见习提供岗位平台,助力青年群体就地、就近、高效就业。

招聘对象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已办理登记的18-24周岁失业青年。

招聘条件及人数

见习护士岗  8人

1.基本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既往无不良事件或道德品质劣迹事件发生,且当前无就业签约。

2.学历要求。取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3.能力要求。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适应基层服务工作环境。

4.无违法犯罪记录,体检合格。

药房见习岗  1人

1.基本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既往无不良事件或道德品质劣迹事件发生,且当前无就业签约。

2.学历和专业要求。取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药学类相关专业。

3.能力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适应基层服务工作环境,取得药学相关职业资格证者优先。

4.无违法犯罪记录,体检合格。

心理治疗见习岗  1人

1.基本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既往无不良事件或道德品质劣迹事件发生,且当前无就业签约。

2.学历和专业要求。取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心理学相关专业。

3.能力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适应基层服务工作环境,取得心理治疗师职业资格证者优先。

4.无违法犯罪记录,体检合格。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4日18:00前将相关资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348636364@qq.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电子版报名资料包括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见习护士岗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附件1、2等。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通知参加后续流程。

1.《青年见习基地实习生报名表》(附件1);

2.《青年见习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审核

中心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审核与筛选。将以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请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三)面试、体检

根据报名情况,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成绩排名择优录用。拟录用人员按规定提供近三个月入职体检合格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咨询电话

023-53680321  孙老师。

福利待遇

(一)在工作中见习科室评价基本满意及以上、未发生投诉或举报、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等情况下,由中心给予每月2600元的生活补贴。如存在考核不合格,当月发放不低于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若连续2月考核不合格或发生劝退事项,按照相关程序报批后劝退处理。

(二)见习人员不属于单位正式职工(在编或非在编),不享受五险一金、工资、工会待遇等其他一切待遇,中心仅提供生活补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两种保障。为其购买每人不低于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保险生效后方可组织上岗见习,以确保其在见习期间的安全和健康。

见习留用

坚持自愿原则。见习期表现优秀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在中心有岗位需求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前提下,经中心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按成绩排名择优录用,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附件1:重庆市梁平区精神卫生中心青年见习基地见习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2: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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