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和《重庆市人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万名大学生基层就业支持行动方案〉的通知》(渝人社〔2025〕152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招聘。二、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面向社会公…

根据《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和《重庆市人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万名大学生基层就业支持行动方案〉的通知》(渝人社〔2025〕152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在綦江区发展改革委分别从事经济发展服务、综合辅助等工作。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最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个月。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我区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要求

1.具有重庆市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4.善于沟通,能熟练使用电脑;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得招聘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9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綦江区红星广场A座21楼2115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所需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个人页、增减页、主页)原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1份。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由綦江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时间、地点等信息将通过电话、短信告知报名人员。

(四)研究拟聘人员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名集体研究提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纳入拟聘人选名单。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自行前往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交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工资按照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自行缴纳)。

七、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綦江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8656369。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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