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自1953年建校至今已有70余年的悠久历史。学校在“十五五”期间确立了“升电力大学、办海外学院、建‘双碳’名校、谱双高新篇”的战略发展目标。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优秀单位、全国首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优秀单位、重庆市示范性高职院校、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重庆电力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全国电力教指委办事机构(教学质量评价办公室)及供用电专委会主任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牵头单位。学校有九龙坡和潼南2个校区,占地面积共1466亩,学校设有电力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动力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素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学研究部)、培训与创新创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体育工作部等10个教学院部,开设有34个专业,涵盖能源动力与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资源环境与安全、财经商贸、旅游等专业大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连续5年毕业生去向落实率超过97%。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批次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专任教师B类岗位10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第一批合同制专任教师B类岗位招聘一览表》(附件1)。
专任教师B类岗位实行“专项挂职”培养机制,入职后需到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挂职3年,挂职期间承担“行政工作+教育教学任务”双重职责,挂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留任行政岗位或返回教学岗位。
四、招聘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组织纪律性强,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5.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岗位适配性,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任教师B类岗位需同时具备教学潜力与行政协作能力,能承担双重职责;
6.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及相应专业背景、技能要求。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本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学历、职称、业绩条件
1.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包括2026届应届生),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博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包括2026届应届生),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其他说明: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专项要求
报考专任教师B类岗位的应聘人员,需在报名阶段确认“接受专项挂职安排”,并签署《专项挂职意向书》(附件4),确认对双重职责的接受度。
五、应聘方式
(一)本次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本次招聘工作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招聘。
(二)提交报考申请。应聘者登录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cqepc.com.cn),下载招聘相关文件,按要求准备应聘材料,将所有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cqepcrsc@163.com,邮件主题和应聘材料压缩文件需统一命名为:“教师B岗+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最高学位(最高职称)”,例:“教师B岗+党委宣传部+网络舆情管理+张三+硕士研究生”“教师B岗+动力工程学院+核电类专任教师1+张三+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三)报名材料
1.《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同制员工应聘报名表》(附件2);
2.《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同制员工应聘基本信息表》(附件3);
3.报考专任教师B类岗位人员需额外提交《专项挂职意向书》(附件4);
4.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5.学历学位教育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本科与研究生阶段)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位验证报告(2026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验证报告,国外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6.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扫描件;
7.个人电子简历;
8.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的提供)、企业工作经历证明(岗位优先条件的可提供);
9.其他岗位要求的补充材料。
(四)报名须知
1.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2.应聘者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资格审查
个人应聘材料经应聘岗位所在二级用人单位审查,审查通过后,二级用人单位择优选取面试人选,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综合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考核
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综合面试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综合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答辩、实操等环节,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专业能力、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根据考生最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二)心理测试
各岗位在综合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试考核总成绩,但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参考。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结果,按岗位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经历、回避情形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管理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学校将及时核查处理。
2.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位)的人员,其(学位)须在面试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上岗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人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若与原单位产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5.专项挂职人员入职后按约定到指定行政处室挂职,严格遵守挂职单位及学校规章制度,完成双重工作任务,挂职期满由学校组织考核,确定岗位调整方向。
6.学校可根据发展需要及个人考核情况,对合同制员工岗位进行合理调整,员工需服从安排。
九、薪资待遇
用工性质为学校直签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工资体系执行。
符合条件的博士人才,与学校签订任务书后,享受市级、区县、学校相关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根据学校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计划,优先推荐合同制博士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入编。
十、纪律要求
1.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在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
2.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学术成果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同时通报有关单位。
3.报考人员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4.专项挂职人员若签署《专项挂职意向书》后拒不履行挂职义务,视为违反招聘约定,按学校人事管理规定处理,列入个人政治素质考察负面清单。
十一、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招聘过程中,考核时间、地点等如有调整,将通过学校官网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3.本次招聘各岗位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等情况,学校将根据招聘工作实际情况启动递补程序,递补相关事宜另行通过学校官网发布。
4.本简章由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的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网站: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cqepc.com.cn)
联系人及电话:毛老师023-61373124(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附件:1.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第一批合同制专任教师B类岗位招聘一览表
2.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同制员工应聘报名表
3.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同制员工应聘基本信息表
4.专项挂职意向书
5.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第一批合同制专任教师B类岗位招聘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