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食堂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食堂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长中食堂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学校工作、热心食堂工作,真心关爱学生,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传染病史和遗传病史。
2、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女性,有食堂从业经验者优先。
3、初中及以上文化。
4、能规范履行学生食堂从业人员工作职责,能熟练掌握食堂安全操作规程,能有效履行食品安全义务。
「二、报名及考核」
1、报名须知
报名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
报名地点:长龙中学逸夫楼109。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9日18:00。
联系人:韩老师13896347833
朱老师13452753127
2.考核须知
考核人员: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考核形式:实操考评和面试考察相结合,抽签定序。
考核成绩:综合得分100=实操考评得分占80%+面试考察得分占20%。
考核时间:2026年4月20日上午9:30,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地点:长龙中学三食堂(实操)、逸夫楼一楼会议室 (面试)。
联系人:韩老师13896347833
朱老师13452753127
「三、考核结果公示」
在“长龙中学公众号”或“长龙中学校务公布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和本人意愿,学校出具证明到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进行职前体检并办理健康证,预录人员于体检3个工作日内将健康证交到学校总务处备案。
「五、聘用办法」
1、预录:在体检合格者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预录。
2、岗培:学校对预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3、试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
4、聘用:试用期满,合格者将被正式聘用。聘用期间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与学校签订岗位职责承诺书。聘用方式为劳务派遣,聘用期限为一个学年度。
「六、劳务报酬」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聘用学校按照2200.00元每月的基本工资标准,将劳务工资打入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按月发给被聘员工。周末如有加班,劳务报酬按学校统一超工作量标准计发,寒暑假带薪休假(每年按照12个月发放基本工资2200元)。
2.被正式聘用后按照国家要求必须参与社会保险,凡不愿参与社会保险的,一律不聘用,社会保险由劳务公司购买,解聘后不再享受社会保险。
「七、方案解释」
本方案经学校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由长龙中学总务处负责解释。
校园共建,期盼您的来电
感谢广大的家长朋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发展的关心支持,期待您一如既往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翘望您的来电,我们将竭诚为您答疑解惑,纾难解困。
初高一分管领导刘彬:13638288998
初高二分管领导骆成尧:13436267505
初高三分管领导张小平:13452737880
校长张卓平:13635383775
党总支书记姚贵品:13635383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