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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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始建于1965年,1982年起开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江南新城,校舍建筑面积近12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400余人,在校学生近6000人。学校下设计算机部、机电部、旅游管理部、艺术设计部、财经商贸部五大专业部和综合高中部,形成特色鲜明的专业群。其中现代信息技术专业群为“智造重镇”“”智慧名城”建设输送数字技术生力军。智能制造专业群紧密对接重庆制造业升级需求,培养高端装备与智能产线应用人才。现代服务专业群精准服务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和民生保障需求。工艺美术专业群赋能重庆文创产业发展,培养具有审美与技艺的创新型设计人才。大财贸专业群顺应新商业、新零售趋势,培养复合型商贸流通与财经服务人才。
因工作需要,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上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师德师风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热爱职普融通教育事业,服从学校教学安排;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
3.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4.教师岗应取得相应等级教师资格。
5.身体健康,无残疾、传染病、精神病史。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若隐瞒病史,且前期通过各项考核并入职,后期经调查有心理类疾病者,经协商将解除劳动合同。
5.其他不适宜从事学校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01
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定于2026年8月17日开始。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需填写《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并将应聘者的资格证书照片(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职业资格、荣誉证书等)粘贴在附件1后,发送至电子邮箱35928834@qq.com。咨询电话:罗老师13527463118
02
资格审查
1.初审:报名时间内对报名人员的资历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2.复审:我校将通知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复审,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好的《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打印件1份,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接受资格复审。
03
考试考核
资格复审当天即进行现场考试考核(本次考试考核开考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均可进入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考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考试考核最低合格线为60分。(考核方式为说课)
04
体检
考试考核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05
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06
用工方式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文件相关规定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取消聘用资格。
薪资待遇
人员聘用后参照学校现有聘用人员工资执行,并提供工作餐,依法缴纳相关保险,加入学校工会,成为工会会员,享受工会相关福利待遇。享受国家法定假、节日和带薪寒暑假。
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