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精神卫生中心(北碚区歇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品德良好。
2.具备本方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要求。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曾受过刑事处罚、涉赌涉毒和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尚未查清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统一为 2026 年 8 月 17 日,按周岁计算。其中 “35 周岁以下” 为截止日期前未满 36 周岁,出生日期须在 1990 年 8 月 18日(含)之后。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重庆市北碚区精神卫生中心(北碚区歇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二批)。
三、用工方式和工作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用工方式均为劳务派遣方式,正式录用后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及个人学历资历材料传至邮箱:731021603@qq.com。
简历:以“本人姓名+申报岗位”命名,简历须至少内容包括本人联系方式、工作经历、资格证书、学历学位等信息。
学历材料:专业学习以来的全部学历材料,含学位证书材料及学信网查询的学历验证材料。
资格证书材料: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执业证书。
现场报名: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东风街145号200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
截止至:2026年8月17日(周一)上午11:3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将自己的个人简历及个人学历资料材料传至指定邮箱(或现场提交个人简历)。
2.联系方式及邮箱详见《重庆市北碚区精神卫生中心(北碚区歇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二批)。
五、笔试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低于 8 人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8 人及以上均需开展笔试。
2.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3.在笔试规定时间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5.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内容。
六、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人选,若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5)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凡有关资料信息不实、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限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
七、面试
1.面试方式为专业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3.在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程序
报名投递简历—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计分规则:未组织笔试的,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对组织笔试的,总成绩满分 100 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