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垫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垫江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交通文明劝导员(女性8名),负责交通秩序维护、文明劝导及安全宣传,要求垫江县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至7月23日。

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渝就发〔2023〕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名称:交通文明劝导员。

招聘人数:24名(其中:女性8名)。

岗位职责:协助开展交通秩序维护、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劝阻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工作地点:垫江县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及重点路段。

三、招聘要求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在垫江县内,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不含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仍处于就业(以社保参保数据为准)状态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保密意识和较好职业操守;

4.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3.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

4.其他人员不适宜本职位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

实行聘用制和动态管理,一年一聘,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3日

现场报名方式:垫江县公安局西218办公室(上午9:00—12:00,14:00—17:00)。

线上报名方式:通过“渝快办渝悦就业”—公益性岗位端口报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420036361@qq.com。

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和增减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毕业证书需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并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按规定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面试

垫江县公安局通过电话通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与政审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核查违法犯罪记录、个人信用等情况。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因体检不合格或参考者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其余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公示和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在“渝快办”—公益性岗位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按照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待遇执行。

六、工作安排及要求

被录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须服从垫江县公安局的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主动放弃。离职需提前1个月书面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将工作交接到位,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垫江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74635202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垫江县公安局

2026年7月17日

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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