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决定面向川渝两地公开遴选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教师7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和对象
(一)报名人员范围
川渝地区(沙坪坝区除外)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人员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按规定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
3.具备该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4.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5.现聘在与遴选岗位相当层次的岗位等级以上或符合转岗条件。
6.符合编制所在地调出政策规定,当地有权管理单位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遴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即1987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名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2的专业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名人员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中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认定。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六)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按照“学年”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不视为工作经历。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报名时提供。
本次遴选各环节时间、地点等安排如有调整的,将通过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招考录用”专栏(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zkly_63820/)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提交报考申请。本次遴选实行现场报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的“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诚信、准确填写《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审查表》(附件3),并于2026年6月28日(星期天)9:00—17:00持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至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沙坪坝区政府二楼)现场报名,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报名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二)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考试当天持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沙坪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后续流程。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沙坪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各遴选岗位的报名人数等事宜将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招考录用”专栏(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zkly_63820/)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遴选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报名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超过30:1的,需进行专业知识笔试;未超过30:1(含30:1)的,报名审查合格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需进行笔试的岗位将于现场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招考录用”专栏(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zkly_63820/)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主要测试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采用闭卷答题方式。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于现场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招考录用”专栏(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zkly_63820/)进行公布。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加试笔试岗位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4)凡实际报名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超过30:1的岗位,报名审查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5)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招考录用”专栏(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zkly_63820/)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将于报名结束后15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招考录用”专栏(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zkly_63820/)。
2.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的方式为试讲(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遴选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面试竞争比有所降低的,面试正常举行。
凡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数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之比低于2: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3.考试考核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照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成绩计算结果(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未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遴选岗位人数,根据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沙坪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报名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遴选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沙坪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招考录用”专栏(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zkly_63820/)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拟聘人员,沙坪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聘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遴选全部聘用人员须在沙坪坝区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3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遴选流程或聘用。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遴选资格。
十、其他
遴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5368201(区人力社保局)、023-86055590(区教委)。
2.请考生在遴选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招考录用”专栏(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zkly_63820/)公示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
1.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审查表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