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铜人社发〔2020〕108号)精神,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

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铜人社发〔2020〕108号)精神,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益性岗位1名,主要从事退役军人事务协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工作责任心强,团队意识强,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3.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毕业离校两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2024年10月31日及其后取得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入职时需提供本人最近一个月的健康体检报告。

(二)招聘对象

有重庆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3.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4.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5.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6.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7.登记失业的退伍军人;

8.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9.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10.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方法

1.报名地点:

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7室(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45866986),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简历;

(2)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审核及面试

由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后择优招用,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及聘用

由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招聘人员与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不服从工作安排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四、有关待遇

(一)本次公益性岗位招用的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一年一签,原则上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工资福利待遇由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月工资标准按规定原则上不得低于铜梁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国家规定为签约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作为劳动合同内容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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