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第三批)

重庆市北碚区精神卫生中心(歇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批招聘非在编临床岗2人(口腔医学、执业医师资格)、护理岗1人(护理学、护士执业资格),均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报名截止2026年9月17日。

重庆市北碚区精神卫生中心

(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第三批)

重庆市北碚区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北碚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牵头单位,携手重庆市北碚区缙云新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全区及歇马区域近10万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其中,区精卫中心为二级专科医院,承担区级精防机构职能,同时为全区及周边地区居民提供各类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诊疗、康复服务。

北碚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现有职工17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16人,中级职称57人,编制床位345张,开设临床科室12个,医疗服务科室6个,行政后勤科室6个。医共体实行“一体三通”化管理,狠抓医疗卫生、特色门诊、人才培养建设,为辖区居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招聘详情

PART 01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品德良好。

2.具备本方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要求。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曾受过刑事处罚、涉赌涉毒和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尚未查清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统一为 2026 年 9月17日,按周岁计算。其中“35 周岁以下” 为截止日期前未满 36 岁,出生日期须在 1990年9月17日(含)之后,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未满41岁)

PART 02

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重庆市北碚区精神卫生中心(北碚区歇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三批)

PART 03

用工方式和工作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用工方式均为劳务派遣方式,正式录用后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岗位详情

临床岗2人

资格条件:

1.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未满41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3.口腔医学专业;

4.具有口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

护理岗1人

资格条件:

1.35周岁以下;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3.护理学专业;

4.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5.工作地点在歇马街道卫服中心或北碚看守所。

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及个人学历资历材料传至邮箱:731021603@qq.com。

简历:以“本人姓名+申报岗位”命名,简历内容须至少包括本人联系方式、工作经历、资格证书、学历学位等信息。

学历材料:专业学习以来的全部学历材料,含学位证书材料及学信网查询的学历验证材料。

资格证书材料: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执业证书。

现场报名: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东风街145号200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

截止至:2026年9月17日(周四)下午17:3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将自己的个人简历及个人学历资料材料传至指定邮箱(或现场提交个人简历)。

2.联系方式及邮箱详见《重庆市北碚区精神卫生中心(北碚区歇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三批)。

(四)笔试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低于 8 人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8 人及以上均需开展笔试。

2.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3.在笔试规定时间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5.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内容。

(五)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人选,若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5)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凡有关资料信息不实、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限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

(六)面试

1.面试方式为专业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3.在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程序

报名投递简历—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计分规则:未组织笔试的,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对组织笔试的,总成绩满分 100 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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