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全日制公益性岗位3名,主要负责信息宣传、来访接待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男女不限;
4.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至9月11日。
2.报名地点: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办公室(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隆化大道9号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9层910室)。
3.报名材料:本人需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学位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一份。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递交纸质报名材料的同时需填写附件1中的报名表,发送至邮箱cqncczj@163.com。
(二)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面试
1. 面试由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予以公示。
3.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前三名人员为拟公示人选。
(四)公示
拟聘人选将在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局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或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1.公示无异议后,由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2.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3.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无法满足岗位身体条件要求,或无法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保障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南川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2.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关系。
3.本简章由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71426560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2026年9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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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2026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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