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花乡街道辖区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辅助性业务的工作力量,依据《丰台区街道(镇)公开招聘协管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花乡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拟公开招聘接线员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2.北京市丰台区户籍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4.遵守宪法和法律。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5.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8.因岗位工作性质,需能够胜任夜班工作安排。
三、工作职责
负责接诉即办工单案件整理、数据分析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4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报名地点
花乡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详细地址:郭公庄中街18号院6号楼花乡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大厅5号窗口,联系电话:83755310)现场报名。
(三)所需材料
1.填报完整的《花乡街道招聘城市协管员报名表》(自行下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需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近期同版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5.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信(党员提供);
6.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
(五)考察与体检
1.按照应聘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需提供能够胜任工作的本人体检合格证明和无犯罪记录材料。体检费用自理。条件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经街道党工委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与管理
(一)按照岗位相关要求,实施招聘,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
接线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限内如不能适应岗位工作及违反岗位职责等,甲方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工资待遇
按照《丰台区街道(镇)协管员薪酬待遇规范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六、相关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者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单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考生应服从招录单位的工作安排,不服从的不予招录。
(五)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附件:花乡街道招聘城市协管员(接线员)报名表
丰台区人民政府花乡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31日